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浙江贝托传动科技 8,000.00 万元 5,600.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9,00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3.03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 日 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贝托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贝托”)在该机构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浙江贝托其他股东浙江华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贝托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屠科慧、罗志锋、孙晓亮向浙江贝托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 2026 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仍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贝托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 56.6667%,浙江华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 5.00%、嘉兴贝托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8.3333%、屠科慧持股 21.0533%、罗志锋持股 5.00%、孙晓亮持股 3.9467% 法定代表人 屠科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MA2B94QW8X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5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平一路 508 号 5 幢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传动设备、减速机、电机、减速机应用产品及齿轮零部 件、机器人系统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 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上述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71.23 12,349.3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066.37 8,505.25 资产净额 3,604.86 3,844.10 营业收入 5,093.05 6,860.33 净利润 1.55 -176.59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浙江贝托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5.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2026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 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000 万元(含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