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富科技 股票代码:00301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Fu Technology Co., Ltd.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 10 号)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07 号)。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对象为郭伟松、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琼阁、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18 元/股。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12 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8,527,57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2.96 元,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拟使用募集资金中未包含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 14,783.25 14,500.00 2 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4,980.97 4,500.00 3 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12,586.48 11,000.00 合计 32,350.70 30,000.00 若公司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填补措施,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相关内容。 9、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公司本次发行前,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1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的提示: (1)发行人完成对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 51%股权的收购后,形成“食品饮料包装+液冷散热”的双主业结构。本次募集资金部分以借款方式提供给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金富科技液冷板项目产品不直接对外销售,主要按照公允价格向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配套供应。由于报告期内(2023 年至 2025 年),发行人无上述收购,发行人报告期业务数据不包含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有关上述收购及标的公司业务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已披露的相关文件。 (2)根据交易协议安排,公司收购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各 51%股权时设置了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在计算承诺期业绩时,发行人提供资金对应的资金成本将按照约定利率予以扣除,除此之外,不再单独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影响。 (3)根据相关协议,发行人有权在 2026 年度结束后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剩余 49%股权,相关收购价格设有估值上限。后续是否实施收购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及发行人决策程序确定。 二、主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相关章节。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应用于食品饮料领域的包装制品及应用于数据服务器的液冷散热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若公司在包装制品业务中无法持续保持产品质量、客户资源、规模化生产及快速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或液冷散热业务在客户导入、技术研发、产品良率、产能建设及订单获取等方面不及预期,同时相关竞争对手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将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提升、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及双主业战略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迭代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液冷散热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服务器、数据中心及高性能算力设备等领域,相关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散热效率、密封可靠性、加工精度、材料性能、质量稳定性及交付一致性等要求较高。随着服务器架构、芯片功耗、数据中心散热方案及液冷技术路线持续演进,液冷散热组件产品可能面临技术标准升级、产品结构调整、客户认证要求提高等情形。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及产品研发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研发经验及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