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6-03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邹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125,413,92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4,334,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04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41,079,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2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2,591,0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2,561,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9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526,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26%; 反对87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0%;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35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6%。 2、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颜刚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52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15%; 反对875,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1%;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2,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086%;反对 875,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97%;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7%。 2.02 陈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511,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02%; 反对889,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8,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05%;反对 889,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77%;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7%。 2.03 高卫国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489,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32%; 反对91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5%;弃权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346%;反对 911,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637%;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7%。 2.04 易辉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491,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4%; 反对909,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2%;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925%;反对 909,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19%;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6%。 2.05 付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492,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50%; 反对908,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7%;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34%;反对 908,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87%;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416,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9%; 反对98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0%;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133%;反对 983,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64%;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3%。 3、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李国庆,同意股份数:123,183,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8.2212%。 3.02.候选人:何翼云,同意股份数:123,18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0%。 3.03.候选人:郭剑锋,同意股份数:112,365,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958%。 3.04.候选人:吴杰,同意股份数:112,377,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李国庆,同意股份数:36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6%。 3.02.候选人:何翼云,同意股份数:360,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85%。 3.03.候选人:郭剑锋,同意股份数:360,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85%。 3.04.候选人:吴杰,同意股份数:372,115 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