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2026-05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 与电池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项目虽已取得项目用地,但后续建设实施仍需以股东会审议结果、多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以及投资资金的顺利筹措为前置条件,实施进度与方案存在调整风险。同时,项目在后续推进中面临技术规模化量产、下游客户认证周期长、行业竞争加剧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考验。项目可行性分析中的测算数据不代表盈利承诺,实际收益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披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与电池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的议案》。公司拟由控股孙公司浙江晶臻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臻”)作为实施主体,在杭州市萧山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与电池材料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浙江晶臻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其基本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26 年 6 月 5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EAUCU45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长北村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号楼 116-04 室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8、主要股东: 浙江柏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淇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系外部财务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下简称“淇奇智能”)。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浙江晶臻 80% 股权,将浙江晶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9、经查询,浙江晶臻、淇奇智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与电池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2、项目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智造产业园益农单元XS3218-30(01)地块,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一类兼容二类工业用地 M1/M2)。 3、项目建设内容:年处理 5 万吨负极片边角料、2 万吨负极浆料处理系统, 10 万吨/年高纯石墨循环利用系统,5 万吨/年锂电高纯石墨表面改性系统及相关研发、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规划形成 10 万吨/年高纯石墨循环利用能力,其中部分高纯石墨直接对外销售,部分作为后续表面改性工序原料;同时形成 5万吨/年锂电高纯石墨表面改性能力。 4、项目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80,800 万元(分批投入),金额为初步测算,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建设投入为准。 5、项目进展及规划: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不超过 36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晶臻已取得项目用地、备案等前期手续,目前项目仍处于前期审批、方案深化和施工准备阶段。用地取得系项目落地的前置条件之一,不代表项目建设投资已全面实施。鉴于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现将本项目整体建设投资及后续实施授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拟提交股东会审议。 6、资金来源及资金安排: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浙江晶臻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投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资金拟由浙江晶臻各股东结合公司章程、出资协议、项目资金需求及审批情况,按持股比例实缴注册资本、后续增资或提供其他同等条件资金支持等方式解决。 公司将结合项目审批进度、建设节点、经营现金流、浙江晶臻各股东资金投入、授信审批结果、利率水平及资产负债率约束,分阶段安排项目资金投入。如后续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晶臻提供借款、担保或其他资金支持,原则上要求淇奇智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金支持、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未能按比例提供,公司将说明原因、采取必要风控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拟投资项目所属行业、业务基础及可行性说明 1、行业及项目情况 在“双碳”及环保政策趋严背景下,传统人造石墨因“石墨化”环节能耗极高,新增合规产能释放受限;因此,电芯制造环节负极废料的资源化回收具备良好的市场切入空间。公司目前正通过浙江晶臻推进“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利用与电池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建设,并采用“废料采购+委托加工”的过渡运营模式进行技术验证和市场拓展。 2、公司同类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自 2025 年末起正式切入锂电池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与电池负 极材料绿色生产领域。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该业务已有一定业务收入和 运营基础,但毛利率水平、现金流表现、客户验证及规模化生产能力仍处于培育和验证阶段。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回收负极边角料等固废并委托加工,或采购粗品石墨粉等方式推进业务验证。 3、人员、技术与管理基础 公司在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积累了研发、设备开发、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经验。公司在多级逆流水洗、低含量金属化学浸出、含铜废弃物资源化、高盐废水处理等领域形成一定技术积累,已开展负极片中铜和石墨分离、含铜废石墨多级纯化、再生高纯石墨表面改性等研发验证。针对本项目,公司已启动相关人员招聘、内部培养和专项培训,后续团队建设效果仍需与项目建设和投产节奏相匹配。本项目属于公司向新能源材料循环利用领域延伸的重要项目,对原材料采购、价格风险管理、质量控制、客户认证、环保安全、生产组织、财务核算提出较高要求,公司将建立项目专项管理机制。 4、可行性及市场前景 本项目符合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发展和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公司已有一定技术验证、业务试运行和项目用地基础,具备进一步推进产业化的条件。如本项目顺利建设投产并通过客户验证,有助于公司完善电池材料生产与循环利用业务链条。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围绕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和新能源材料绿色生产方向进行的业务延伸。公司拟依托现有固废资源化处理技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切入锂电池负极废料高值化利用、高纯石墨纯化及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环节,进一步完善业务链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审批和建设准备阶段,尚未形成自建产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积极影响。项目建设资金将根据进度分阶段投入,预计将增加公司资本性支出和融资需求,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和现金流压力阶段性上升。 如本项目顺利建设投产并通过客户验证,有助于公司提升电池材料生产与循环利用业务的产业化能力。项目预期收益受技术落地、市场需求、客户认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资金成本和项目管理等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经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本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依规通过招标等合法方式确定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单位,该额度已包含在本项目一期 80,800 万元(分批投入)的总投资预算中,不额外增加项目总预算在项目总投资额度范围内,与中标单位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相关协议; 2、办理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