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2 议案一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 议案二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4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公司证券法务部具体负责本次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三、 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四、 会议按照召集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提案。本次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具体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 2026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六、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 2 层会 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宫殿海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四、 填写表决票、投票表决 五、 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七、 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议案一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转型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议案二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提出离职、因个人原因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配合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