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6-04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400,000 股扣除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81,800 股后的股本 141,118,2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4,111,820 元=141,118,200 股×0.1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4,111,820 元÷141,400,000 股*10=0.998007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8007 元/股。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案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在 2025 年公司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1,800 股后的 141,11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639 XIALURONG 2 03*****558 杨国强 3 08*****442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470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0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81,8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4,111,820 元=141,118,200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800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0.0998007元/股=14,111,820元÷141,400,00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8007 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蔡玲莉 咨询电话:0769-38899778-8888 咨询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