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浙江莲花紫星智算 科技有限公司(以 18,000.00 万元 31,794.23 万元 是 否 下 简 称 “ 莲 花 紫 星”)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1,794.23(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5.77(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基于自身 经营情况,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金租”)签订《融资 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18,000.00万元。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发展需要,保证莲花紫星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莲花紫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1.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持股 64%;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2.义乌市银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0%; 3.杭州星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6%。 法定代表人 于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D4531X61 成立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 398 号富春硅谷 创智中心 13 号 102 室(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等。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6 月(经 /2025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73,061.08 64,217.8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0,945.36 53,144.92 资产净额 12,115.72 11,072.91 营业收入 5,448.60 12,187.63 净利润 1,042.80 -2,857.86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债权人):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债务人):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有租赁物转让给出租人后回租使用) 4.租赁物:18 台服务器 5.租赁物转让价款(租赁本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 6.起租日: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日(分次支付则分次确定起租日) 7.租赁期限:36 个月、36 期,自起租日起算 8.租赁利率:固定利率,按 2026 年 8 月公布的 1 年期 LPR 加 210 个基点确 定,即年利率 5.1% 9.租金及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 0 元;第 1—36 期租金按《租金支付计划表》 支付(按转让价款 2026 年 9 月 8 日一次性支付测算,每期人民币 5,402,846.79 元,合计人民币 194,502,484.44 元) 10. 期满选择:租赁期满后以人民币 100 元留购价款由承租人留购租赁物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出租人):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 保 证 金 额 : 主 合 同 项 下 租 赁 物 转 让 价 款 ( 租 赁 本 金 ) 人 民 币 18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本合同为连带责任保证,未单独设定最高保证金额,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出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按租金支付计划表测算,36 期租金合计人民币 194,502,484.44 元) 4.保证方式: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资金占用费、风险抵押金、首期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以及为签订、履行本合同实现担保债权和其他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包括债权文书公证费及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费用等)、差旅费等)。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整体业务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虽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