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6-086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窦超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街道亮甲店东路 8 号院 1 号楼希尔顿 欢朋酒店三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75,774,437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111,464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0,662,973 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01 人,代表股 份 422,45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2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 表股份 376,776,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16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8 人,代表股份 45,680,23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61%。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00 人,代表股份 45,680,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61%。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 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刘晓倩律师、王志军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 (股) (%) (股) (%) (股) (%) 《关 总表 于为 决情 420,855,115 99.6209 1,580,800 0.3742 20,700 0.0049 0 0 1.00 下属 况 通过 子公 其 44,079,031 96.4941 1,580,800 3.4606 20,700 0.0453 0 0 司增 中, 加 中小 2026 股东 年度 的表 担保 决情 额度 况 的议 案》 上述提案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提案 1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晓倩、王志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 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