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航科技 股票代码:603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奔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14 日 目 录 目 录......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立航科技 指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李奔 转让方 指 刘随阳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奔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刘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阳所持立航科技 3,875,260(占立航科技总股本的 5.00%)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李奔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90219********** 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的认可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公司持有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约定的股份转让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 198,452,064.60 元(大写:壹亿玖仟捌佰肆拾伍万贰仟零陆拾肆元陆角)受让立航科技 3,875,2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00%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李 奔 无限售流通股 0 0.00 3,875,260 5.00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9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随阳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刘随阳 乙方(受让方):李奔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 3,875,2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5.00%)及其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1.2 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分红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自过户完成之日起,标的股份的一切风险、义务由 乙方承担。 1.3 甲方承诺:标的股份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查封、代持、权属纠纷等任何权利限制;甲方为标的股份唯一合法所有权人。 第二条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2.1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交易每一股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每股收盘价的 90%,即每一股人民币 51.21元,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98,452,064.60 元(大写:壹亿玖仟捌佰肆拾伍万贰仟零陆拾肆元陆角)。 2.2 若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价格应根据上交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价款支付 3.1 第一期款: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账户 支付总价款的 28%,即支付人民币 55,566,578.08 元(大写:人民币 伍仟伍佰伍拾陆万陆仟伍佰柒拾捌元零捌分);甲方应于同日将 3,875,2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质押给乙方;甲方同意将部分第一期款出借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经营; 3.2 第二期款: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在重大方面持续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重大违约、过渡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已经办理完成 3.1 条项下的质押登记的前提下,协议转让经上交所合规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2%,第一期款与第二期款合计为总价款的 60%,即累计支付人民币119,071,238.76 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零柒万壹仟贰佰叁拾捌元柒角陆分); 3.3 第三期款: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 价 款 的 40% , 前 述 三 期 款 合 计 为 总 价 款 的 100% , 即 累 计 支 付 人 民 币 198,452,064.60 元(大写:壹亿玖仟捌佰肆拾伍万贰仟零陆拾肆元陆角)。 第四条 过户安排 4.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负责在 5 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信息披露及向上 交所提交协议转让确认申请;乙方配合提供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