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亚太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6,0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玖亿捌仟肆佰万元整 (¥984,000,000.00),已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 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2017]504 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2,532,126.38 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05,660.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玖亿捌仟贰佰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整(¥982,373,534.00)。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已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目(含部分变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更) 年产 15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驱动 否 40,179.08 40,179.08 39,851.96 底盘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100 万套汽车制动系统电子控制 是 58,058.27 28,058.27 19,985.24 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亚太股份摩洛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制 是 动钳总成 265 万件项目 - 30,000.00 3,709.6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5,871.59 合计 98,237.35 98,237.35 79,418.43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5,293.4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 户存款余额 10.27 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5,283.15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9,6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 已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近期内公司发展计划,研判募集资金将会闲置 一段时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7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 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未到期金额。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 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内可随时转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 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理财产品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理财产品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产品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