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02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6 号楼 C 座七层 C701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0,681,012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414,84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266,1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3853 (%)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128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9.2570 例(%) (四) 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0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414,847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 A 股有表 24.7283 决权数量的比例(%) (五) 202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266,165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 H 股有表 49.7624 决权数量的比例(%) (六)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发行 H 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7,635,552 95.6913 2,944,806 4.1663 100,654 0.1424 其中:A 股 47,505,135 67.2106 809,058 1.1447 100,654 0.1424 境外上市外 20,130,417 28.4807 2,135,748 3.0217 0 0.0000 资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A 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1 《关于授予 8,287,792 90.1091 809,058 8.7964 100,654 1.0945 董事会一般 授权以发行 H 股股份的 议案》 (三) 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发行 H 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47,505,135 98.1210 809,058 1.6711 100,654 0.2079 (四) 202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发行 H 股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H 股 20,130,417 90.4081 2,135,748 9.5919 0 0 2、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分别获出席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香云、李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