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1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 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电子”)和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之前签署的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产生的本金为人民币 7,5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26 年 9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9 月 14 日止;若实际提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不一致的, 以实际提款日为准,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过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 2,000,000.00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7,500.00 的控股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 7,500.00 被担保人领胜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 三、公司和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7,5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26 年 9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9 月 14 日止;若实 际提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提款日为准,借款期限自实 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到期日相应顺 延。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703,548.54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70.86%。其 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448,453.66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11,126.58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43,968.31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