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2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 户,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1,909,2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5.476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因 2026 年 9 月 20 日 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号)同意注册,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药业”)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00 股,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371,6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0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5,635,1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91%。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885,5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7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11,763,31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7.9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148,501,4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7.1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251,505,33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2.88%。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444,08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148,945,5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7.2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251,061,2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2.76%。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48,004,2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160,946,6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0.2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239,060,2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9.76%。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0,628,8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6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170,077,4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2.5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229,929,3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7.48%。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户,分别为阎 晓辉、尹国平、廖利萍、廖胜如。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 尹国平 股东关于股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 、阎晓 份自愿锁定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辉、廖 的承诺 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胜如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上 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股东关于股 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份自愿锁定 廖利萍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的承诺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前持股 尹国平 (1)本人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5%以上股东 、阎晓 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的持股意向 辉、廖 除权行为,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2)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及减持意向 利萍 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3)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 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上 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4)本人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若采取协议转让方 式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