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证券代码:30077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份来源、参加对象等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认购资金不足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或者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A 股普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85 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人,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超过82 人,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 60.35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110,047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64,110,047 份,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标的股票不超过 1,062,304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任一参加对象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衍生股份亦跟随锁定。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参加对象实际出资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 录 声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目录......5 释义......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及拟认购份额情况......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购股规模、购股价格......9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合理性说明......10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11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分配、持有人所持权益的处置......17 十、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19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对经营业绩的影响......19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20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履行程序......21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21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释义如下: 帝尔激光、公司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帝尔激光 A 股普通股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算不少于 12 个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确定,预计不超过 85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人,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超过 82 人,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参加对象均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按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及拟认购份额情况 (一)资金来源、资金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