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阮丹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阮丹丹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提名委员会对阮丹丹女士的简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被提名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阮丹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阮丹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参加了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9 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阮丹丹女士:中国国籍,女,198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9 年 9 月入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行政专员、证券事务专员,自2014 年 10 月起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阮丹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9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