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证券代码:60381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I 特别提示 一、《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合计 340.3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501.50 万股的3.24%,无预留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26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501.50 万股的 2.4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3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501.50 万股的 0.75%。 截至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7.77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89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 II 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十、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 III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权益失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日内。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声明......I 特别提示......II 第一章 释义......1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3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4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5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7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7 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31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33 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5 第十章 附则......39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原尚股份、本公司、 指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 股票期权、期权 指 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 限制性股票 指 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权益的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完成登记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 行权价格 指 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全部行权/解除限 有效期 指 售或注销/回购注销的期间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权益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