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调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4、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9,596,88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333,942.78 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9.49-0.66=18.83 元/股 3、调整结果 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19.49 元/股调整为 18.83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