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批)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9 月 28 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 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5)。 (四)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五)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 9.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8.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的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量占获授限 (万股) 量 制性股票数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 1 肖育劲 中国 理、核心 6.00 3.00 50% 技术人员 注:(1)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其中第一批次 59 名激励对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并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编号:2025-065); (2)本次为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共计 1 名激励对象完成 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出资及归属登记。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 1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9 月 28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股) 571,388,300 30,000 571,418,300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出具了《深圳市亚 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826 号),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止,亚辉龙公司收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共 1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57,880.00 元。亚辉龙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1,388,300.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71,388,300.00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8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1,418,300.00 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571,418,300.00 元。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