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5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1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21 日的 9:15 至15:00 的任意 时间。 3. 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 8 楼会议室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夏玉坤先生主持。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9,50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93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9,4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 份 8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8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8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案 提案名称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 编 分类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结果 码 总表 关于投资 决情 39,500,900 99.9792% 8,200 0.0208% 0 0% 0 0% 通过 建设新能 况 源材料循 其 1.00 环利用与 中, 电池材料 中小 生产项目 股东 80,900 90.7969% 8,200 9.2031% 0 0% 0 0% 通过 (一期) 的表 的议案 决情 况 表决情况:同意 39,5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7969%;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