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6-05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8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9,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57%。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办理 2,387.93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激励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 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兴民智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9 月 1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确认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期):2025 年 9 月 17 日,授予价格:3.47 元/股,授予数量:4,791.06 万股,登记人数:90 人,股 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公司未发生前述 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限售条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前述情形,满足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和信会计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事务所(特殊普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触发条件 通合伙)出具的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 《审计报告》(和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准,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信审字(2026) 售期 率不低于 10% 率不低于 8% 第 000703 号),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 2025 年 度 营 业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准,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准,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 收 入 91,148.03 售期 率不低于 20% 率不低于 16% 万 元 , 较 202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 年 度 增 长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准,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准,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 16.66%,公司业 售期 率不低于 30% 率不低于 24% 绩 考 核 指 标 达 成。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 9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 名激励对象中: 综合评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 (1)90 名激励 考评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