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7,674,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3%)的合并持股 5%以上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邦集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7 年 1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4,299,704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收到股东恒邦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恒邦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67,674,706 4.73% 王德宁 23,677,300 1.66% 王家好 11,925,000 0.83% 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德宁先生、王家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277,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2%,为公司合并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14,299,70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 月 22 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恒邦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二)恒邦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恒邦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恒邦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告。 四、备查文件 恒邦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