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二六三 证券代码:002467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37,537.1873 万股的 0.8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33%;预留 2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6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2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 2 名外籍人员。纳入本次激励的外籍员工是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本激励计划将其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 且在 2027 年 9 月 30 日之前,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 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上述期限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53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 2 名外籍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的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7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8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1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13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6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17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1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3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5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8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0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33 第十五章 附则......35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 指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限制性股票 指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 可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 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