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olibri Technologies Co., Ltd.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 瑞明大厦 A 塔 20 层)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九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重要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248.41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超高精密度零部件基地建设及相关设备扩产 69,729.39 63,248.41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81,729.39 75,248.4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 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5,994,73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等,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 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1 重要提示......2 目 录......5 释 义......7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本公司的关系...... 12 四、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5 七、本次发行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6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16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1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3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变动情况...... 24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5 五、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5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5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28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8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31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6 年-2028 年)...... 31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32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32 二、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