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申科股份 股票代码:002633 独立财务顾问:无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1 是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 2 是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3 是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6 是 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7 是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 是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9 是 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10 是 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11 是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12 是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是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16 是 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17 是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 18 是 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 19 是 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20 是 10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 21 是 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 是 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 是 范围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 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 22 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 是 的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其 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 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 是 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 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以及 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 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 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 是 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 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及其确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 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 不适用 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 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 授出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 件;拟分期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 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 是 管,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 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 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 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 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 中,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 是 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 是 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 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 是 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