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 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方案:2026 年 9 月 21 日,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奥联电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资产”“转让方”)与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图天泽”“受让方一”)签订《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根据协议约定,瑞盈资产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7,72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20%)协议转让给骏图天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骏图天泽协议受让”)。 同日,瑞盈资产与衢州市信安广合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信安广合”“受让方二”,“受让方二”与“受让方一”合称“受让方”)签订《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衢州市信安广合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根据协议约定,瑞盈资产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555,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协议转让给衢州信安广合,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衢州信安广合协议受让”,“骏图天泽协议受让”与“衢州信安广合协议受让”合称“本次股权转让”)。 衢州信安广合协议受让以骏图天泽协议受让成功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二》的约定,骏图天泽协议受让无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则《股份转让协议二》的转让双方均有权 利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届时转让方应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二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返还至受让方二指定账户。 骏图天泽与衢州信安广合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利益兜底约定或者其他利益安排,未达成过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共同决策、共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委托决策和表决、共同提案或其他可能导致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2、控制权变更:如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实施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瑞盈资产变更为骏图天泽,实际控制人将由钱明飞先生变更为陈扬先生。 3、股份锁定和不质押承诺: 受让方骏图天泽已出具承诺: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本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但前述股份在本合伙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本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质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骏图天泽合伙人陈扬、文枢(无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朗贤特种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骏图天泽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骏图天泽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对外转让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骏图天泽的财产份额,但前述骏图天泽的财产份额在本合伙企业/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财产份额因骏图天泽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财产份额亦遵守上述财产份额锁定安排。 文枢(无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含间接合伙人)无锡杰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隋明伟、徐丽、金振华、刘明旺、张越鹏、杨云龙、范成景、鲍志远、李向荣、邹江、陈晓燕已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骏图天泽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骏图天泽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但前述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在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财产份额因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财产份额亦遵守上述财产份额锁定安排。 朗贤特种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股东无锡朗贤轻量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贤科技”)已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骏图天泽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骏图天泽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朗贤特种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股权,但前述朗贤特种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股权在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股权因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权亦遵守上述股权锁定安排。 骏图天泽合伙人无锡新投创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首邑晟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骏图天泽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骏图天泽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对外转让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骏图天泽的财产份额,但前述骏图天泽的财产份额在本合伙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财产份额因骏图天泽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财产份额亦遵守上述财产份额锁定安排。 受让方衢州信安广合已出具承诺: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本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但前述股份在本合伙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转让方瑞盈资产已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或共同控制)权,或协助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或共同控制)权。本公司自本次交易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但前述股份在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4、未来主营业务调整等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骏图天泽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骏图天泽及其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本合伙企业/本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关联方所持有的资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骏图天泽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5、受让方骏图天泽资金来源:骏图天泽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来源于合伙人出资 49,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出资比例 92.59%;自筹资金 3,960.00 万元拟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目前正在与银行洽谈申请并购贷款的相关事宜,具体贷款情况以届时签订生效的并购贷款协议为准。 陈扬及其控制的朗贤科技全资子公司朗贤特种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合计出资27,148.20 万元,占骏图天泽的出资比例为 54.84%,占本次交易金额的 50.78%。 6、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仍以原有业务为主,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骏图天泽及其实际控制人将在稳定发展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依托新实际控制人的技术和市场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实现产业链整合,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7、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瑞盈资产与骏图天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根据协 议约定,瑞盈资产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7,72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20%)协议转让给骏图天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29 元,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53,46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叁仟肆佰陆拾万元整)。 同日,瑞盈资产与衢州信安广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根据协议约定,瑞盈资产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555,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协议转 让给衢州信安广合,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29 元,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6,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 衢州信安广合协议受让以骏图天泽协议受让成功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二》的约定,骏图天泽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