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联沪评字[2026]第 146 号 共 2 册,第 1 册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目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 5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9 四、价值类型...... 91 五、评估基准日...... 91 六、评估依据...... 91 七、评估方法...... 9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14 九、评估假设...... 117 十、评估结论...... 1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2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26 十三、评估报告日...... 127 附 件 ...... 129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4-2-3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4-2-4 第1页 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4-2-5 第2页 中联沪评字[2026]第 146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接受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对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对新潮传媒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得出评估结论如下: 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673,334.35 万元,评估值 836,500.00 万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第3页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亿陆仟伍佰万元整),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163,165.65 万元,增值率 24.23%。 合并报表归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332,175.22 万元,评估值836,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亿陆仟伍佰万元整),评估增值504,324.78 万元,增值率 151.82%。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 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使用有 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第4页 中联沪评字[2026]第 146 号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概况 名称: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分众传媒”)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 27H 法定代表人:杭璇 注册资金:1,444,219.972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8 月 26 日 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5128337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第5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评估单位概况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传媒”)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 99 号 1 栋 2 单元 15 层 1505 号 法定代表人:张继学 注册资本:13,077.5267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0456409X 经营范围:策划文化交流活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制作;网上贸易代理;销售:日用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体育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家用电器、家具、针纺织品、服装、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相关规定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股东结构 (1)2007 年 4 月,成都新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第6页 2007 年 4 月 9 日,周海英、杨彦波签署《成都新潮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章程》,章程约定周海英、杨彦波分别以货币出资 1.56 万元、1.4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