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祥新材”)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9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1,066,39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2.2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共计 3,113,207.5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6,886,784.69 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扣除验资、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10,439.94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076,344.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募集 额 资金额 资金金额 1 年产 1500 吨特种陶 13,700.00 9,590.23 9,590.23 瓷项目 2 先进陶瓷材料研发 1,507.63 155.20 155.20 实验室 3 偿还银行借款 6,400.00 6,400.00 6,400.00 4 年产 2 万吨锆铪系 5,691.86 5,641.14 列产品项目 注: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严格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等核心事项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年产 2 万吨锆铪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前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 金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2 万吨锆铪 5,691.86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系列产品项目 (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依托先进锆铪分离与萃取提纯工艺,用于生产高纯氧氯化锆、高纯氧氯化铪。项目建设期内,受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周期等政策管控因素及北方气候等外部客观条件影响。项目现场连续施工、设备材料进场、交叉作业组织等关键施工环节受到制约,造成项目关键施工工序节点顺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锆铪分离项目建设已进入关键施工节点,核心 工序已处于调试状态。其中,公司通过优先调试铪精萃线并试产电子级氧氯化铪,已实现了电子级氧氯化铪产品的产出;但因整体生产工序环节较多,相关配套设施尚需进一步完善优化,故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有所推迟。经审慎评估,上述募投项目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责任,细化阶段性施工任务与考核节点,优化现场施工组织调配,在严守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各项规范标准等基础上抢抓施工窗口期,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会更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更改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