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57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其中第 2 题(5)、第 4 题、第 5 题、第 13 题(3)、 第 14 题(2)需要我司发表意见,我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现就相关事项核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目 录 问题 2 关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 3 问题 4 关于收益法评估与作价公允性...... 8 问题 5 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111 问题 13 关于标的公司偿债能力 ...... 144 问题 14 关于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147 问题 2 关于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根据重组报告书,(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172,365.66 万元、66,951.05 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0,064.08 万元、23,888.16 万元;(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集团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2024 年通过蓝星集团采购平台中蓝国际进行原材料采购,2025 年逐步转为通过直接对第三方采购或通过中国中化其他下属化工品营销平台中化塑料、中化石化销售等进行采购;(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大规模的其他关联交易,包括关联借款、向中化保理转让应收账款、与关联方代收代付款项,并存在关联方代标的公司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形;(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向中化国际归集资金池、资金存放中化集团财务公司情形。 请公司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采购方式调整以及关联销售和采购规模变动的主要原因与合理性,各类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标的公司销售、采购、定价、内控等方面的独立性;(2)通过关联方代理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代理销售费用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通过代理销售的产品终端定价是否公允,与中化新加坡相关关联交易往来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3)关联方借款的主要原因、资金用途,结合借款期限、同期市场利率水平等说明关联借款利率的公允性;关联方代收代付的主要内容、商业实质,说明标的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关联方代缴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成本费用结转是否完整,结合资金流向说明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上述关联方业务的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是否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和利益输送情形;(4)标的公司向中化国际归集资金池、资金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资金自动划拨、使用受限、无法做出独立财务决策等影响财务独立性情形;(5)结合前述回复内容,进一步分析本次交易后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后续各相关方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以及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问题(1) -(4)并发表明确意见,进一步核查关联收入的真实性,说明核查措施、比例、依据和结论;请评估师核查问题(5)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前述回复内容,进一步分析本次交易后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后续各相关方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以及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影响 结合前述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关联采购总额 249,015.78 251,522.08 436,164.80 448,262.00 营业成本 2,190,963.27 2,401,892.68 4,571,443.84 4,937,757.75 占比 11.37% 10.47% 9.54% 9.08% 关联销售总额 117,075.70 98,545.11 239,512.12 208,851.92 营业收入 2,353,332.44 2,606,902.48 4,733,987.44 5,155,108.05 占比 4.97% 3.78% 5.06% 4.05%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的关联采 购、关联销售占比相比本次交易前整体均有所下降;其中关联采购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报告期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基于中国中化体系内的产业协同战略向关联方集中采购部分主要原材料。前述关联交易的产生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后,将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最终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最终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化股份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最终控股公司中国中化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蓝星集团亦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评估结论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在收益法预测时基于标的公司历史期业务开展情况及财务数据标下,相关关联交易在业务收入、成本的确认、期间费用、资金往来等方面已经得到体现,并考虑到未来年度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延续性进行盈利预测,因此未来预测中已考虑了报告期内及预测期内的关联交易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影响。结合前述分析,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定价公允,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本次评估结论均无实质性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主要关联销售及采购产品、代理销售产品的交易明细,将关联交易价格、代理销售单价与同期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直接出口单价、境内销售单价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3、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采购方式调整及规模变动背景,代理销售业务模式及交易背景;取得并审阅标的公司与中化新加坡签署的《代理协议》,检查代理业务范围、代理费约定、结算方式及续约条款等,评估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4、获取报告期内通过中化新加坡代理销售的终端客户清单,核查终端客户与标的公司、中化新加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对中化新主要终端客户进行访谈、函证交易金额,确认交易真实性和准确性。 5、检查代理销售终端客户的重要合同、以及采用“以大额交易为主、结合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抽样,检查发票、提单等,核查代理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6 获取分产品的销售明细表,计算中化新加坡代理销售单价与标的公司直接出口单价、境内销售单价及公开市场报价等进行对比分析,核实代理销售产品定价的公允性。 7、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借款成因,获取借款协议并审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等条款,结合同期市场利率比对,核查关联借款利率公允性。 8、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核实关联方代为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的形成原因与商业实质,了解企业代收代付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和定价规则,核查相关成本费用结转是否完整;取得股东出具的承诺函,确认不存在资金占用、利益输送情形。 9、访谈标的管理层,了解其中化国际资金池归集、财务公司存管资金运作模式,获取资金管理制度,识别是否存在自动划款、资金使用受限、财务决策不独立等影响财务独立性的事项;向集团财务公司发函确认各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以及资金受限情况,并获取银行流水进行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