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富股 JLC5 2、股票期权代码:036656 3、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6 年 9 月 11 日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329.34 万份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18 人 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自预留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7、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完成了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的预留授权日:2026 年 9 月 11 日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329.34 万份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75 元/份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18 人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类别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占预留授权日公司股 (万份) 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18 人) 329.34 19.97% 0.47% 预留授予合计 329.34 19.97% 0.4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8、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9、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 第一个行权期 海骏梦”)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梦 2026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上海骏梦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露前(含)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1、以上海骏梦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 梦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上海骏梦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上海骏梦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梦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上海骏梦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露后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1、以上海骏梦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 梦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2、上海骏梦 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子公司上海骏梦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子公司上海骏梦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