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1 月 29 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东 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哈尔滨东 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稷实业”)签署《补充展期协议》,按持股比例 40.98%向参股公司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展期,额度不超 过 4,098 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近期,公司关注到东稷实业涉及多项已处于诉讼、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且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已作出判决/裁决、进入执行程序并将东稷实业列为被执行人,存在较高的偿付风险。为确保本公司借款本息的安全、债权及时有效地收回,公司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 向东稷实业作出提前归还借款的要求并于2026年9月22日向东稷实业发出《还款告知书》,要求其在收到《还款告知书》10 日内将上述借款本金 2288.08 万元及对应利息予以归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东稷实业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前述财务资助事项已构成逾期。除对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本金 2288.08万元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阿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9MA1C02PD0B 成立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注册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698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 6988 号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一般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集贸市 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装卸搬运;物业管 主营业务 理;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 理;食用农产品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公司持股 40.98%,宁波永佳谊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伙)、宁波东信瑞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 旭日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 38.77%、 16.25%、4.00%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未经审计)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895.93 69,851.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0,069.08 59,546.80 资产净额 8,826.85 10,304.68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30.26 3,521.90 净利润 -1,477.83 -2,409.37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向东稷实业发出《还款告知书》,后 续将敦促东稷实业尽快偿还有关款项。如东稷实业不能足额偿还的,公司将视情况提起诉讼,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东稷实业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除本公告披露的对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逾期未收回的本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90%,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对东稷实业实缴出资 8196 万元,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本金2288.08万元,对其银行借款11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针对上述内容可能涉及的损失计提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公司后续会计核算结果及相关进展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