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8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田七家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金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额(最高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277.20 万元 831.426 万元 是 否 (以下简称田七家化)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无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49,579.56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 公司田七家化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田七家化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公司为田七家化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田七家化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署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7.2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 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 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和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亿元(含 50.00 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田七家化 55.4426%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 王坤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400MA5P59LY2K 成立时间 2019 年 11 月 1 日 注册地 梧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星和一路 11 号第 1 幢 注册资本 14,5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 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生物化 经营范围 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 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 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 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项目 2026年6月30日/2026 2025年 12 月31 日/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29.74 11,075.2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200.50 5,977.24 资产净额 4,229.24 5,098.02 营业收入 1,874.53 5,166.06 净利润 -867.79 -2,664.61 注: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 277.2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田七家化资金 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田七家化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49,579.56 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