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二○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00 会议地点: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会议有关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设备、经营场地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对相关议案进行交流;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表决办法,介绍现场监票人和现场计票人; 五、监票人、见证律师验票箱; 六、现场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票,监票人及见证律师现场监票;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汇总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部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新机场”)计划于2026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新机场投用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上市公司”、“公司”)运营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高崎机场”)将同步关闭,届时不再作为民用运输机场使用。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上市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并与新机场运营人签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与新机场运营人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拟通过专业化经营模式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该业务由新机场运营人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和结算,再由新机场运营人与公司进行收入分成,本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同等条件下,公司有权优先续签本协议,以双方届时签署的续签协议为准。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件要求,翔业集团作为翔安机场工程的项目法人与建设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翔安机场建设完成后的所有权人亦为翔业集团。 鉴于新机场运营初期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无论是将新机场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还是由上市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全面承接新机场的运营管理业务,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持续亏损风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依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民航法律法规,翔业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作为新机场运营人,承担新机场整体运营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基于上述背景,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在持续发挥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专业优势的同时,助力其未来积极拓展航空维修等业务,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3MAK2PUGT2G 成立日期 2025/12/19 注册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东路 6 号 20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内 法定代表人 朱昭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民用机场运营;医疗服务。一般项目: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旅客票务代理;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航空运营支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安全咨询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企业 □其他 (二)关联关系说明 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翔业集团100%控制的其他企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乙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通过专业化经营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 (三)收费结算模式 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统一由甲方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和结算,再由甲方基于具体服务项目与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收入分成: 乙方或乙方下属 服务收入项目 甲方 公司 客桥使用及服务费 20% 80% 旅客服务费 20% 80% 地面服务收费 20% 80% (四)服务期限及起始日安排 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起始日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同等条件下,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有权优先续签本协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可有效缓释高崎机场关停对公司原有业务布局和日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能够维持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业务的连续与稳定,进而支撑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议案二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航站楼有税商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