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 134,770,889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3.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19 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3,999,999.99 元(含税)后的余额 495,999,998.20 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967,064.52 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59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6 年 9 月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 (3)=(2)/ 备注 (1) 资金金额(2) (1) 建设施工工程 1 总承包及地铁 17,680.21 16,889.31 95.53% / 盾构施工设备 升级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 17,319.79 12,766.95 73.71% 本次结项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4,500.00 96.67% / 项目 合计 50,000.00 44,156.26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募投项 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账户利 预计节余募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实际募集资 募集资金金 待支付的尾款及 息收入(扣除手续 集资金 诺投资金额 金净额(A) 额(B) 质保金(C) 费)(D) (E=A— B-C+D) 研发中心 17,319.79 16,895.75 12,766.95 3,256.28 70.29 942.81 建设项目 注: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以实际支付为准。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 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合理降低项 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 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 (二)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及质保金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合理审慎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殷磊刚 邱 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