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6-04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7,7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7,7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0 月 20 日。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共计 11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7,719 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的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58,9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70,952 股,合计 1,529,932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25%(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77 元/股(调整前)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 118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 118 人(调整前)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2026年度公司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6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2027年度公司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 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考评结果(A)与个人系数(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评结果(A) 合格 不合格 个人系数(N) 1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7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3)。 3、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4、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 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东微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5、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 核查意见。并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