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资本、公司、本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23 层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0 名,代表股份1,545,534,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1,446,543,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58 名,代表股份 98,990,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459 名,代表股份 98,990,8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458 名,代表股份 98,990,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回避股数 表决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结果 总表决 98,333,424 99.34% 520,500 0.53% 136,900 0.13% 1,446,543,440 关于 新增 公司 情况 1.00 2026 年度日常 通过 关联 交易 预计 其中,中 的议案 小股东的 98,333,424 99.34% 520,500 0.53% 136,900 0.13% 0 表决情况 总表决 1,544,822,664 99.95% 562,000 0.04% 149,600 0.01% 0 关于 选举 刘怡 情况 2.00 女士 为公 司第 通过 六届 董事 会独 其中,中 立董事的议案 小股东的 98,279,224 99.28% 562,000 0.57% 149,600 0.15% 0 表决情况 注 1: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注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注 3:刘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李丽、吴桐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