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6-03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计划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上限 5.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回购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因转股不足,导致公司回购股票不能 全部转股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 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 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五洲交通)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的《五洲交通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1)。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回购方案、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12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200万股-2,4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5%~1.4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五洲交通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前述用途,若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用于 可转债转股,剩余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五洲交通本次回购拟使用金额为 6,000-12,000 万元,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拟回购约 1,200 万股-2,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0.75%-1.49%。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 (五)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5.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由公司经营 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七)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依照回购金额、回购价格区间测算,若按最低回购金额、最高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1,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若按最高回购金额、最高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2,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公司将在 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按照前述股份回购用途实施,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12,000,000 0.75 24,000,000 1.4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09,653,858 100 1,597,653,858 99.25 1,585,653,858 98.51 股份总数 1,609,653,858 100 1,609,653,858 100 1,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