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城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对深城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128.9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871.0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7-10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 已使用募集 余额 序号 项目 额 资金 (含利息收 入) 1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 30,328.88 28,064.60 3,640.83 2 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 23,018.60 项目 22,961.55 673.44 3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2,719.20 8,332.37 5,216.24 4 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 4,000.50 3,589.37 564.94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563.40 18,953.81 - 6 超募资金 49,240.46 51,847.25 534.40 合计 137,871.04 133,748.95 10,629.83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按项目进度节奏投入,一段时间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7,871.04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619.66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1,899.29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购买期限超过 12个月但在购买后 12 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上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实际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后期将扣除置换的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协定存款或约定活期存款利息协议均按账户签署,账户内资金均会按协定存款利息或约定利息计息,实际为活期资金,保本且使用不受限制,所以现金管理额度为全额。此外,公司募集账户拟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或《活期存款市场化报价业务协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