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 中国·上海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599 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报告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煜先生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13:00-13:45)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4:00) 三、宣布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2.0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03、债券期限及品种 2.04、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2.05、担保方式 2.0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9、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2.10、公司债券的承销及上市 2.11、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六、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春秋航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 七、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方法见表决票上的投票说明或者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且不存在以下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 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 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9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首席财务官,下同)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既可采取一次性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计息负债、购买固定资产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九、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