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999 号 3 幢 6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286,1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286,1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34.70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706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戴岚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公司董事长戴岚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副总经理张锐豪、财务总监王坤列席会议;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0,263,015 99.9234 1,705 0.0056 21,478 0.071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关于选举戴岚女士 2.01 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30,088,405 99.3469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万江波先 2.02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30,088,410 99.3469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关于选举陶永平先 3.01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30,088,412 99.3469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志常先 3.02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30,088,412 99.3469 是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健先生 3.03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30,088,412 99.3469 是 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 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297,131 92.7624 1,705 0.5322 21,478 6.7054 流动资金的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关于选举戴岚女士 2.01 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22,521 38.2502 是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万江波先 122,526 38.2518 是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关于选举陶永平先生 3.01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122,528 38.2524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志常先生 3.02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122,528 38.2524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健先生为 3.03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528 38.2524 是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议案 3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