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6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客观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现有项目资源难以保障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履行选聘程序,拟聘任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72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 29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5 人。 (7)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0,109.5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2,890.8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8,700.69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北京德皓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5.3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 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 行政处罚 3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剑锋,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6 年 10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孙吉,2025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9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6 年 10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6 年 10 月拟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0 余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北京德皓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105.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 85.8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审计费用合计较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112 万 元减少 6.2 万元,降幅 5.5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2025 年度为公司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客观原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现有项目资源难以保障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履行选聘程序,拟聘任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北京德皓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