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12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人,本次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4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 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人,本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41%。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 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买卖的行为。 4、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6、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7、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王*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 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 9 月 19 日,上市日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届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除 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024 年营业收入人民币 37.21 亿元,2025 年营业收 入人民币 43.88 亿元,合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81.09 亿元; (1)2024年及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2)2024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3 74亿元; 理的药物 IND 申请为 13 个, (2)临床前项目:2024至2025年度累积申报并获 2025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 得受理的药物IND申请不少于7个。 药物 IND 申请为 16 个,合计 29 个; 综上所述,以上两项均已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激励对象为 1 名董事、总经 4 优秀 理及 4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