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爆光电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2,617.00 万 股, 发行价为 51.05 元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92,990,76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38.91 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号 总额 (%) 1 LED 照明灯具自 590,205,600.00 137,461,400.00 137,859,408.31 100.29 动化扩产项目 (注)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 311,513,600.00 311,513,600.00 47,049,870.76 15.10 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00.00 LED 工业照明及 4 特种照明灯具生产 343,617,700.00 229,715,716.01 66.85 基地建设项目 越南 LED 照明灯 5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 109,126,500.00 102,557,866.69 93.98 目 合计 1,101,719,200.00 1,101,719,200.00 717,182,861.77 - 注: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所致。该募投项目已于 2025 年 12 月结项。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更高效地使用闲置厂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在满足现有募投项目相关生产、办公场地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实施“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厂房暂时对外出租事项。公司预计对外出租的募投项目面积不超过 2.07 万平方米,不超过募投项目总面积的 44.80%,租赁期不超过五年。扣除拟用于出租的闲置场地后,公司还保留了 2.5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用于募投项目“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按照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足够支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本次出租租金将综合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确定。本次出租事项将在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 综合考虑 LED 照明灯具未来的增量情况,公司在未来募投项目产能爬升释放后或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四、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公司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公司生产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久君 张 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