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6-049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实施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转让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2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 PRIMROSECAPITAL LIMITED 在未来 3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前述主体在上述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现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后续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3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新一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3 月 31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6)和《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三)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及《广州安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四)根据《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25,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胜 发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800万元~3,5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7.2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4.65万股~203.4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7%~0.52%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64128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胜发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序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 号 回购用途 (万股) 本的比例 总额(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 自公司第二届董 员工持股 事会第十九次会 1 计划或股 104.65~203.49 0.27~0.52 1,800~3,500 议审议通过本次 权激励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合计 104.65~203.49 0.27~0.52 1,800~3,500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依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作为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约 203.49 万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