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推动下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双碳”目标和能源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已成为我国能源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加快锂电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确到 2027 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安全可靠性、经济可行性和能量转化效率。 同时,在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等文件明确提出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协同发展,鼓励上游关键材料完善配套布局、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与绿色制造水平。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共同推动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将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 (二)储能电池与动力电池双重驱动,负极材料需求提升 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储能等新能源产 业持续发展。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2026 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出货约 1.2TWh,同比增长超 50%。分应用领域看,储能电池方面,受国内容量电价政策落地、海外政策补贴及 AIDC(人工智能数据中心)需求增加等多重因素推动,上半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约 485GWh,同比增长超过 80%;动力电池方面,尽管上半年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销量承压,但受益于商用车电动化加速、单车带电量提升以及出口大幅增长,动力电池需求仍稳步扩张,上半年动力电池出货量约630GWh,同比增长超 30%。在储能与动力双重驱动下,负极材料行业出货量显著提升。GGII 数据显示,2026 年上半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91 万吨,同比增长48%。 (三)负极材料优质产能阶段性短缺,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 负极材料行业经历前期产能集中投放,市场供需关系重新调整,行业整体扩产节奏趋于理性。同时,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需求逐步回暖,行业供需关系呈现改善趋势。GGII 数据显示,2026 年上半年中国负极材料行业产能利用率从 2025 年的 70%升至 80%以上,部分企业持续满负荷生产。随着下游需求持续释放及行业供需格局改善,头部负极材料企业凭借较强的产品竞争力、稳定的客户资源和规模化供应能力,订单需求将保持相对饱和状态,行业资源进一步向头部集中,竞争格局持续优化。 (四)行业转向综合竞争,一体化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随着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及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下游客户对于负极材料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能力、交付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行业上游核心原料成本刚性抬升,第三方石墨化等委外加工资源日益紧缺,对负极材料企业的全链条成本管控水平与一体化生产保供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行业竞争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产业竞争逐步由单一产品和产能竞争向技术、成本、制造及产业链协同等综合竞争转变。通过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优化生产工艺和制造体系、增强规模化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成本竞争能力,已成为行业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1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一)支持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立足新能源锂电材料与显示光学材料两大领域,构筑起锂电负极材料与偏光片两大核心业务双轮驱动、并行发展的战略格局。本次募集资金拟部分用于投资年产 1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该项目系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战略规划实施的重要产业布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支持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负极材料业务布局,提升生产制造及产业链协同能力,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补充营运资金,支撑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及未来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销售结算等方面的营运资金需求将相应增加。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营亦将对公司的资金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周转能力,为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助力主营业务良性发展。 (三)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进一步发挥权益融资在支持长期发展方面的作用,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夯实主营业务、落实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加强公司应对未来市场波动及宏观经济波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力。 (四)强化实际控制人持股,提振市场整体信心 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本次发行将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全额认购。本次发行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保障公司战略实施与经营决策的连贯性,优化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长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本次发行彰显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提振资本市场预期,实现内在价值与市值表现的 良性互动。 第二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1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巩固控制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海螺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将进一步上升,控股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公司控制权结构更趋稳定。海螺集团参与本次认购,充分体现了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信心,有助于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有较好的规划及协调性,可以更好地配合和支持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这不仅能夯实公司的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也将显著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海螺集团,系公司董事会提前确定的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海螺集团,发行对象数量为 1 名,不超过 35 名。本次发行对象 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支付本次发行股票认购价款的能力。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违约责任、生效及终止进行了约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第四节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