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目 录 股东会须知......3 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7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议案二:......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 议案三:......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 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应在表决票中勾选“回避”。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会共 3 个议案。 六、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3、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陶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静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白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张超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董顶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孟鸿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因客观原因,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项目资源难以保障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按期落地。经与原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协商,为确保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更换审计机构,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有序做好换届筹备,确保治理架构平稳过渡,公司将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为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为董事之日起算。经股东提名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推选张亭全先生、陶钱伟先生、王静侠女士、白骅先生、张超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本议案下共有五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陶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静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白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张超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