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81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 7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81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原因充分、变更内容合理、变更程序合规,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