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6-03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更好地匹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审计工作需求,提高审计服务效率,并综合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经营管理发展等,在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现拟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5 年度中兴华所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中兴华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如下: 序号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数量 1 C 制造业 119 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 3 K 房地产业 9 4 F 批发和零售业 8 5 E 建筑业 7 6 其他行业小计 34 合计 19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世欣,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负责青岛海利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辛长乐,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负责及参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0 年开始任职质量复核岗位,近 3 年平均每年复核约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通过招标选聘确定,较 2025 年度有所下降。2026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53.8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4.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9.20 万元),较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1.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年。2025 年度,立信所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匹配公司目前审计工作需求,提高审计服务效率,并综合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经营管理发展等,在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拟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以及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资格,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且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