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6-06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 2 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65,778,3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1.231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徐殿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465,646,389 99.9717 129,239 0.0277 2,700 0.000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 2、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孙煜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