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六年十一月 名 称 页码 一、股东会须知 2 二、会议议程 3 三、议案内容: 1、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四、股东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6 五、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意见征询表 7 股东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 1. 股东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4. 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5.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 求发言,可以将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递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答,或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围绕大会议题进行发言。 6. 股东发言时,可将发言主要内容填在征询表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统 一安排后,到指定位置发言。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 3 分钟。 7. 本次股东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8. 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大会秘书处 2026 年 11 月 11 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 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14:30 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蓝洋林顿酒店(赛罕政府师大店)4 楼 12 号 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295 号内师大大厦东栋) 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蒋涛 会议议程: 一、介绍到会相关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四、股东发言,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五、投票表决 六、大会秘书处宣读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结束 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拟用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近期向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期限为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将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所涉借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企业提供联合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通辽金煤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0E14K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68 号 28 楼 2801-2820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思明 注册资本 29.36 亿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辽金煤是公司主要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乙二醇和草酸,注册资本 24.53 亿元,公司持有其 76.77%股权,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或子公司互保,无对外部公司 担保事项。如加上本次预计的最高额 1.2 亿元,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4,668.54 万元,子公司互保 4,190.00 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 28,858.54 万 元,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52.77%,均未逾期。 股东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法,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股东会通知。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应分别在相应选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三)每一表决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和一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清点、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统计结束后,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确定股东会的议案是否通过,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意见征询表 股东姓名 股份数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