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四方大厦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郗沭阳先生、独立董事谢会生先生及吴海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应表决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股份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 董事高秀环、刘志超、祝朝晖、赵志勇、郗沭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3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731.16万股。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